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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涨价的法律分析/俞强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02:54:16  浏览:928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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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今年9月初,陈小姐在浦东南市驾校报名学车,并缴纳了4400元学费,对方承诺最晚2个月内便可上车学习。不料到了11月底,驾校工作人员突然打来电话,称近期报名人数太多,学车时间需要延后。上周,她再次接到驾校的电话,对方称由于明年元旦开始,将实施驾考新规,学习和考试项目都要发生变化,驾校的培训成本也随之上升,陈小姐若想继续学车,必须再补缴1000元。
“等了3个多月,不仅连车都没碰过,现在竟然还涨价,真是岂有此理!”对于驾校提出的要求,陈小姐表示无法接受,“何况当初我们都签了合同,中途加价难道不算违约吗?”
【律师分析】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驾校与学员订立培训合同后,双方应遵守该合同设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合同,即驾校一方无权擅自提高学费,如驾校未依据培训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学员进行培训,则已构成违约(迟延履行或不履行)。
但这也并意味着驾校无更改学费价格的救济途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该条款被学界定性为情势变更条款。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因此驾校如向利用该规则变更学费价格,则首先必须证明成本上升为非商业风险,其次履行该合同会造成明显不公平。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也应该请求法院进行变更,驾校无单方变更权。驾校如既不通过法院请求变更学费价格,也不安排学员培训,则该行为已够成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提示:上述法律分析仅为本律师对该新闻的法律意见,不得作为任何具体诉讼或非诉讼的依据。如您想对类似案件提起诉讼,请咨询您律师的法律意见。

作者:俞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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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加强通信企业科技工作的若干规定

邮电部


邮电部关于加强通信企业科技工作的若干规定
1996年5月9日,邮电部

通信企业是通信工作的基础,搞好通信企业的科技进步对发展邮电通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特作如下规定:
一、通信企业的科技进步是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各通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党政第一把手要亲自抓科技进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树立发展邮电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观念,将科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局务会议,研究科技工作,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且要把科技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通信企业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邮电部的科技工作方针和政策,贯彻实施邮电通信发展技术政策,宣传贯彻通信网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组织研究邮电通信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网络运行、发展业务、经营管理及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围绕企业扩大通信能力、改善通信质量、开拓通信业务、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服务水平等问题,积极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全面推进企业科技进步。
三、通信企业要针对本地区通信网建设、运行维护、新业务开发和经营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本企业的科技人员并联合邮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力量,进行研究开发。在研究开发中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安排,避免低水平重复开发,造成人力和资源的浪费。
四、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是法规性的技术文件,是保证通信网完整统一的主要技术依据,通信企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对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要认真组织宣传和培训,并责成科技管理部门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从组织上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邮电管理局应明确科技工作的任务,强化管理科技工作的职能机构,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在企业科技进步中的作用。各地、市邮电局也应设立科技工作管理机构或确定专职的管理科技工作的人员。
六、研究开发费是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条件,各通信企业要给予经费保证。要根据需要按科研开发项目安排研究开发费,其额度一般应不低于企业自有收入的1%。
各邮电管理局对研究开发费的管理和使用要相对集中,要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开发及资金的分散和浪费。要制订研究开发项目和研究开发费的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管理。研究开发费由管理局财务部门管理,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立项,报局领导批准后下达使用。管理局下属企业自定的研究开发项目,须报管理局科技部门审核批准后其经费才能进入成本。
七、各邮电管理局的科研所是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其在企业科技进步中的作用。邮电科研所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本地区通信网建设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在本地区通信网发展规划、技术设备引进和技术改造、网络运行维护、新业务开发、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各邮电管理局对科研所要加强领导,对其定方向、提要求、下任务,为其参与企业科技进步创造条件。并在基本建设、仪表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改善科研条件,增强其技术支撑能力。为更好地支撑网络运行,各管理局可设立网络运行的技术支撑中心。原则上技术支撑中心应与科研所结合起来,做好网络运行的支撑工作,避免机构的重复设置和力量的分散。
八、通信计量和科技情报是企业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为理顺管理关系,有利于计量、情报工作的开展,更好的为本地区的通信发展服务。通信计量站和科技情报中心站不宜挂靠在下属单位代管,应把其作为管理局直属的业务工作单位来管理,并明确其编制。同时要根据其工作任务配备相应的科技人员和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九、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邮电通信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关键是要培养大批科技人才,造就一支高水平的职工队伍。要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各种类型的专门人才,以适应通信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要加强科学技术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搞好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倡导尊重科学、尊重知识、爱惜人才,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切实解决科技人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建立科技奖励基金,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十、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活动。这是激发广大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推进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措施。各邮电企业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健全组织,完善措施,落实奖励政策,定期进行总结表彰,把活动引向深入,提到更高的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拘押期间发了工资的犯人判处徒期后刑期应如何计算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拘押期间发了工资的犯人判处徒期后刑期应如何计算的批复

197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74年12月11日〔74〕赣法字第31号《关于在拘押期间发了工资的犯人判处徒刑后刑期应如何计算的请示报告》收悉。我们原则上同意你院报告上所提的意见,犯人判处刑期以前拘留期间,不论发给工资与否,应予以折抵刑期,拘留一天折抵刑期一天。但此类案件,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又不尽一致,需报请省委批准后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