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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9 12:56:29  浏览:945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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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京政发[1981]12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批转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纪要的通知》和所附《关于京津两市节约用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
国务院召开京津用水紧急会议以后,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进行了广泛的紧急动员,各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作了大量工作。市人民政府于九月十七日批转了《市水利局关于官厅、密云水库供水分配计划的报告》,对今后几个月的供水作了初步安排。但是,从目前水情趋势看,我市水源危机的状况并未得到好转,今后的来水量,现在还难以准确估计,因此,必须作最困难的准备,大力压缩用水、节约用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和对北京市节约用水的要求,克服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发动群众,提高对节约用水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市人民政府已经作出的安排,保证按期完成各项节水任务和有关工程建设项目。
对于《纪要》中提出的解决城市用水问题的一些根本性措施,如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今后工业建设和布局必须与水源条件相适应,以及全市工业污水的综合治理等问题,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加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报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批转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发〔1981〕138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今年六月十四日,国务院批转了《关于解决天津城市用水问题的会议纪要》,其中讲到:“如遇严重枯水年份,密云和官厅水库,要首先保北京”。现根据今年蓄水情况,密云、官厅水库的水量只能供应北京,不能再向天津送水。天津市要由黄河引水来接济。这是目前解救京津用水危机所必须采取的措施。京、津两市要千方百计,认真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冀、鲁、豫三省要本着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精神,大力支持引黄济津,教育沿途广大干部群众,发扬共产主义风格,保证把水送到天津。引滦工程要争取提前建成,技术问题由水利部抓紧研究解决,投资由国家计委统筹安排。
城市缺水问题,不仅北京、天津存在,全国不少城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个问题应普遍引起重视。各地在安排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以及整个经济发展时,都要认真考虑解决水源问题。对现有水源,一定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改变那种用水管理松弛、严重浪费的现象。
《纪要》所附《关于京、津两市节约用水的意见》,请京津两市研究试行,待取得经验后,可在全国逐步推广。


国务院
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纪要

今年入春以来,华北地区持续少雨,京津用水出现严重危机。为此,国务院于八月十一日至十五日召开了京、津用水紧急会议。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五省、市和国家计委、经委、建委、农委、水利部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开始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水利部部长钱正英同志《关于从京、津两市水源危机看我国城市工业的水源问题》的汇报。万里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指出城市用水问题,不仅关系到工业,而且关系到人民生活安定,一定要解决好。京、津、冀、鲁、豫,还有山西、辽宁,都是严重缺水地区,工农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都要从水源条件出发,做计划、办事情都要考虑水资源的问题。并指出,解决城市用水的方针是:既要开源,又要节流,既要解决当前用水问题,又要解决长远用水问题。会议结束前,万里副总理对天津市近期用水问题,全面加快潘家口水库和引滦工程建设问题,节约用水问题和解决北方地区用水长期计划问题,都作了指示。参加京、津用水紧急会议的同志一致拥护万里副总理的指示,认为应该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会议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纪要如下:
一、密云、官厅水库来水蓄水情况
密云、官厅两水库连续两年汛期无汛。去年八月一日至今年七月底,密云、官厅水库共来水九点九五亿立米,为京、津、冀三省市供水十八点六三亿立米,超过了入库水量,包括蒸发损失,挖了一九八○年汛期以前的库存十点四二亿立米。截至八月一日为止,密云水库的蓄水量比死库容还少○点一三亿立米;官厅水库的蓄水量去掉死库容也仅有○点三三亿立米。两库合计可用水量只有○点二亿立米。天津的于桥、北大港水库也未蓄上水。现在估计今年八月至明年七月,两库来水总量可能为七到十亿立米。根据以往资料,京、津两市全年总需水量十四亿立米。其中,北京市需水约八亿立米;天津市需水约六亿立米。
二、京、津两市用水危机和供水安排
去年京、津、冀三省市用水会议以后,由于三省市的重视,团结协作,开展了节约用水工作,基本上使城市人民生活和工业用水得到了最低的保证。今年秋后至明年汛前,密云、官厅两库如来水十亿立米,只能勉强保北京市工业和菜田用水;如来水七亿,北京市的工业和菜田也难以全保。按目前情况,两库不能继续兼顾京、津。在权衡利害后,决定在密云、官厅水库蓄水情况没有根本好转前,只供北京用水,不再向天津送水。天津市水源,由河南、山东两省采取紧急临时措施,利用今年种麦后至明年春播前的时间,从黄河引水接济。在这以前的八、九、十三个月内,天津市必须按目前水源情况作出用水安排。北京和天津两市,从现在起就大力压缩用水。这次水源危机,给京、津两市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困难,势将影响农业减产,部分工业也将被迫停产,不仅影响工业产值,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影响出口,而且也将给全国与京、津协作的各行各业、各部门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努力减少损失。
三、必须采取的措施
会议认为,从当前京、津水源危机的现实情况出发,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力压缩用水和厉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当前,城市用水管理松弛,浪费严重,节约用水潜力很大。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动员。
首先,对工业企业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队,实行计划供水,同时要挖掘工业用水潜力,提高工业用水循环使用率。要求所有单位都要装分户水表,车间水表。工业企业安装车间水表要先行一步。要取消生活用水包费制。城区、工业区打机井都必须经过申请批准。现有机井和新打机井都要安装水表,统一计量,计划供水,缴纳水费。
其次,要合理地调整城市工业供水价格。由水利部尽快修订水费标准,并提出相应的水费管理办法。
第三、要调整好工农业用水矛盾。密云、官厅水库按当前情况,主要保城市,农业只能有多少水就用多少水,千方百计节约用水,促进农业发展。
(二)引黄济津
为解救天津用水危机,需要从黄河引水接济天津市。河南省通过人民胜利渠送水三亿五千万立米,于十月十五日送水。山东省通过位临运河和潘庄闸送水三亿立米,因需扩建部分工程,估计到十二月一日才能送水。为了做好引黄济津工作,建议报请国务院批准成立临时引黄济津指挥部,由河南、山东、河北、天津四省市和水利部各指定一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指挥沿线送水事宜。请各省做好群众工作,各地、县要派负责干部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沿途截水。
鉴于华北地区水资源贫乏,水利部应着手进行今后引黄工程的勘测和规划工作。有关省、市应该积极参加,协同做好。
(三)全面加快引滦工程建设
引滦工程包括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库的工程建设,是近期解决天津用水的最现实、最可靠的措施。要在科学的基础上尽量加快进度。引滦南线、北线可争取同时进行。北线线路要作好地质勘探工作,要精心设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资料要搞清,不能违反自然规律。要调集精锐的施工队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保证一九八五年通水,并争取提前。为了加强领导,确定成立引滦工程领导小组,由天津市、河北省、水利部各指定一名负责同志组成。引滦工程按天津协议办,潘家口水库的水保天津和唐山,剩下的水用于农业。引滦工程投资和材料要保证。
四、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京、津两市当前的水源危机,是城市和工业发展与水源互不适应的必然结果。这一问题如不引起注意,矛盾将越来越尖锐。我国的水资源按人口平均计算,每人占有水量只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低于世界多数国家。同时,时空分布极不平衡。京津地区所在的海滦河流域人均占有水量只有三百二十一立米,是全国最少的地区之一。水量年际分布也极不平衡,洪水年水量太多,无处存蓄,而枯水年又水量太少,无水可用。因而造成开发利用的困难。
根据上述情况,各方面都必须充分注意水资源的问题。水利、水电、水运、水产要综合利用,统一考虑,搞好流域规划,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管理工作。建议北京、天津两市先行一步,成立水资源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各有关部门参加,把城市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城市防洪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今后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必须首先考虑水源。京津两市在没有增加新的水源以前,不能再建新厂。新建厂所需水源,必须经水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五、团结协作,共渡难关
为了贯彻上述各项紧急措施,解救京津用水危机,有关省、市要做大量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要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说明,只有采取上述各项紧急措施,千方百计节约用水,开辟水源,加强水资源管理,才能使这一地区人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各方面要团结协作,共渡难关,为争取京津用水情况的好转而努力。

附件:


关于京、津两市节约用水的意见

在国务院召开的京津用水紧急会议上,研究了京津两市当前用水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搞好节约用水工作的如下意见。
一、节水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京、津两市人民了解水源危机情况,提高对节约用水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的风尚,做到户户节约用水,人人节约用水。
2、取消生活用水的“包费制”,彻底解决喝“大锅水”的问题。要求在一、二年内全部实现水表到户,实行用水计量,按量收费。
今后凡新建设城市住房,必须从设计到施工都要按户装设水表,所需投资从建房费中开支。
3、所有工矿企业,都要制定生产用水定额,压缩工业用水。要求在今年内安装完车间和主要耗水设备的计量水表,建立健全用水单耗考核制度。
今后凡新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必须根据节约用水的原则,确定用水定额,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
安装生活和车间水表所需费用、材料,按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发公字220号《关于节约用水的通知》的规定解决。
4、工业用水占城市用水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是节约用水的关键。两市首先要抓重点户节约用水,抓紧完成北京高井、一热、二热和天津第一、第三等几个大发电厂的循环水工程。同时抓紧完成月耗水量过万吨工厂的节水工程。要求在二、三年内把可以使用循环水的工矿企业全部改为循环用水。所需经费,应分别列入本企业的技措或基建费用。有关部门要给以支持和妥善安排。
5、工业废水是污染河道和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两市城建、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工业部门,提出一个工业污水的分期治理规划,力争在五年内把大的污染源基本上处理好。处理工业废水的资金应列入部门或地方的技措或基建计划。
6、要相应地调整农业结构。严格控制耗水量大的作物种植面积,没有地下水源的地方不许种水稻。推广省水的喷灌、渗灌、滴灌等先进技术,搞好渠道防渗。积极推行责任制,管好用好现有水利设施,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二、合理调整工业供水价格
目前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过低,不仅影响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而且也是造成水量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许多工矿企业用水不计成本,浪费十分惊人,加剧了水源不足的矛盾。为促进节约用水,水利部正在修订水价标准,并拟提出新的水费管理办法。在新的水费方案颁布前,请京津两市先按暂行办法执行。
三、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
1、京、津两市要尽快成立水资源委员会。该委员会要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协调工农业及城市生活用水矛盾。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担任委员会的主任,由有关部、委、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委员。水利部门可以改组为水资源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2、京、津两市要按照中央对北京市的四点要求,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今后工业建设和布局,必须首先考虑水源条件,没有水源保证,不得再建新工厂。新建工厂所需水源,必须经过市水资源委员会审批。
3、京、津两市要制定节水和用水管理的具体办法与奖惩制度。对于节约用水、污水处理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扬。对于违反制度,造成水源浪费和水质污染以及拒交水费的,要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水或经济与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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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徐凤林


  按照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履行检察职能,开展法律监督,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作用。结合实际工作,笔者对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思考,撰文如下:

一、现状

  1、领导高度重视,突出检察主题。市检察院始终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做为首要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把为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构建和谐蛟河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在立案监督中,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纠正滥用刑事手段办理民事经济纠纷问题。在侦查监督中,重点强化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进行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判监督中,严格依法掌握控诉标准,加大控诉力度,提高控诉水平。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建立了《人犯羁押情况报告制度》、《案件诉讼环节跟踪催办制度》及《案件羁押情况报告制度》,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制度措施,提高监督能力。一是通过开展执法观大讨论,使干警们认识到加强法律监督是通过对执法权和审判权的制约,实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牢固树立起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了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其次,把年富力强的科长和干警派到法律监督岗位,使一线办案人员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办案经验上形成优势互补,并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专项整改活动及任职资格培训,续职资格培训,提高了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了人员动态管理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办案质量评估制度及“三必谈”、“三必到”的政治思想工作制度。提高了法律监督能力,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

  4、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工作环境。不断加大对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修缮办公楼,购置和更新了办公用品,改善了办公条件;安装了视频接收系统,全面开通了“三级网”,实现了案件、公文网上传输;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把每天的重要事情在显示屏上显示出来,提醒和方便广大干警的工作。努力提高干警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使干警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为了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成立了健身中心,举办登山活动及乒乓球、台球比赛,形成了朝气蓬勃的检察文化。通过科技强检,加强了法律监督保障能力。

  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干警监督水平不高,个别案件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违法现象没有依法得到纠正。

  二是执法办案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轻伤害案件诉讼环节不畅。

  三是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法律监督的需要,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文书不规范。

二、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1、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的工作力度。全方位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改变民事审判监督相对薄弱的状况。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保外就医等问题,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质量,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必要的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

  2、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观念,大力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正规化人才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检察官队伍。依靠市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人员不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问题,加大基础设施和办案装备建设的投入。严肃查处检察人员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等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3、完善创新监督机制,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加大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要加大追究力度。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向市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制度,自觉地接受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试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把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约束之中。要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做到监督中有配合、配合中有监督、严格公正执法,畅通诉讼渠道。

  4、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蛟河和谐稳定。结合“打黑除恶”斗争,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案件。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对策研究,增加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评价[2010]539号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

  为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决算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和出资人监管的需要,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0]1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财务决算工作的组织领导

  随着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不仅推动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升,而且通过决算工作基本形成了定期检查诊断和改进提高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改进,也为出资人财务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决算管理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经验,结合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组织力度,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做好财务决算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审计、分析和上报等各项工作,积极整改落实财务决算中反映的各类问题,确保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做好财务决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要做实做细财务决算基础工作,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着力解决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一是彻底清查户数,将具有产权、财务隶属或管理关系的企业均纳入清理范围,理清产权关系,规范确定集团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对于按规定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要加强管理与监督。二是认真做好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股权投资等各项资产清查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三是全面核查集团所属单位开设的各类银行帐号及其资金收支情况,清理关闭不规范、不需要的银行帐号,进一步完善资金收支流程与控制措施,加大集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力度。

  三、积极消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要积极消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等经营困难企业或长期不分红等低效对外投资,要加快处置与重组步伐;对于按规定应提未提、应摊未摊、应补未补的各类欠账,以及客观原因长期未处理的各类资产、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事项,要积极消化处理;对于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各类资金和资产,应按照规定及时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对于不属于“小金库”是账外或表外资产或企业,以及存在各类隐患的资产,应完善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加快处置进度,消除管理隐患。

  四、严格遵守财务决算工作纪律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应当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市国资委关于财务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会计核算,未经备案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得滥用会计差错更正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二是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账簿资料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禁止任何虚构交易行为,不得新设“小金库”;三是规范确认收入,及时结转、分摊成本费用,足额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充分抵消内部交易,不得延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不得存有新的潜亏挂账;四是规范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不得滥用公允价值计量调节利润;五是严格遵循控制原则,准确界定合并范围,不得利用合并范围变更调节利润;六是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隐瞒不报;七是对合并范围的变化、担保、抵押、诉讼等重大事项以及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五、规范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 [2010]409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一是要将财务决算审计作为检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工作组织,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审计协调,确保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二是要统筹安排审计工作进度,对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严格把关,对审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三是要及时做好审计沟通和调整工作,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未进行调整的应当在财务决算报告中专项说明,存在较大分歧的,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专项报告,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对于2010年划入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2011年执行统一委托制度。但201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应按市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

  六、认真落实决算反映问题整改工作。

  各委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市国资委的决算批复,对各年度决算批复中所反映的问题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注重举一反三,剖析原因,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探索建立集团内部决算批复制度,核实子企业年度经营成果,指出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明确整改要求。市国资委将加强对各类问题整改进度与效果的跟踪监督,并作为评价企业决算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评选财务决算先进单位的依据。

  七、加强财务决算分析工作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要在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运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增长能力等财务绩效水平以及财务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八、做好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工作

  2010年度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填报首次执行新准则重大影响情况表,并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中对调整金额进行说明。

  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市国资委已经下发的《关于本市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8]354号)的要求,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在2011年完成新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

  九、按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决算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格式参见附件6),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财务决算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各企业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市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报送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

  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应在2011年3月31日之前以正式行文的形式向市国资委报送,具体报送资料如下:

  (1) 各委管企业应当报送集团合并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一份和纸质文件两份,同时报送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一份(内控制度测试报告或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情况说明也应同时报送);

  (2) 集团本部的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一份和纸质文件两份、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一份;

  (3) 所有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数据的电子文档;

  (4)二级子企业和非合并企业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各一份;

  (5)企业所属重要的三级及以下子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电子文档(重要的三级及以下子企业是指资产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占集团合并10%以上的子企业);

  (6)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

  报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数据软盘按统一格式报送,数据软件可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各委托监管单位应当负责汇总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按上述内容和要求报市国资委。

  十、其他

  1、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市属其他国有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2、本通知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各企业在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2.2010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

  4.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

  5.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6.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

  联系人:郭嘉英 电话:23115881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